每次觀光局大撒幣 (例如 "業營運成本補貼"),然後又做了些無法認同的限制,例如 "108 年下半外籍旅客超過50%"、"接待外籍旅客超過1000人" 的旅宿時,就會有些『不患寡而患不均』的怨念 . .
依照兩年前的營運狀況,來當成現在補助的依據,這樣合理嗎?哪間旅館沒轉型成做國旅市場?
所以之前比較多台灣旅客的業者就該死,是吧?
現在北部的狀況只是沒有外國旅客嗎?還是根本沒什麼旅客?
錢都拿去補助了,就算疫情之後穩定下來,政府還有資源搞觀光發展嗎?
#對我拿不到補助我眼紅怎樣
#講白一點政府根本在破壞市場規則
#都不要補助適者生存還比較好